各市、县(市、区)开大(电大):
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,彰显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教职工坚守教育一线、深耕育人事业的奉献精神,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、使命感与荣誉感,结合《山东开放大学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办法》(鲁开大校办字〔2024〕3号)规定,决定组织开展“我在开大30年”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表彰对象
在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从事教育、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满30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热爱、忠诚教育事业。
2.政治素质过硬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,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。
3.认真开展教育、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4.清正廉洁,严于律己,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。
三、从教时间
1.按其进入开大办学体系工作当年当月起算(以档案记录为准),到表彰工作当年12月31日止,累计从教时间达到30年。
2.原开大办学体系内工作人员,个人辞职上学或停薪留职从事非教育工作,现又回到开大办学体系工作的,辞职、留职的时间不得计入工作年限。
3.对从教已满30年的受处分人员,在未解除处分前暂缓表彰。
四、申报流程
1.单位初审。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摸排符合条件的人员,组织填写《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》《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从教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》,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,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(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)统一报送山东开放大学发展规划处。
2.复核公示。发展规划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,复核通过人选在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公示3个工作日。
3.会议确定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。
4.集中表彰。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,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,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登记表、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发送至邮箱:fzghc@sdou.edu.cn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高 玲,联系电话:0531-82626910。
李玉婷,联系电话:0531-82626972。
附件:1.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
2.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从教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
附件1
山东开放大学办学体系
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
姓名 |
| 性别 |
| 民族 | 汉族 | 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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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| 职称或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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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 |
| 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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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教起止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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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 人 工 作 简 历 | (内容可加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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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大学审核意见: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 年 月 日 | 开放大学依托单位审核意见: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山东开放大学审核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一式四份,盖章后由审核单位留存,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。
附件2
山东开放大学
办学体系从教三十年教职工汇总表
单位(盖章): 填报人: 年 月 日